【桃源县富硒产品开发工作会议】质监局局长陈家海讲话

发布时间:2012-11-05 21:54:1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桃源富硒农产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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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几年来,富硒农副产品开发在我县已发展的如火如荼,已经成为了我县的一个新型产业,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质监局近几年来,大力开展富硒农副产品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履行监管职能职责,通过筹建湖南省富硒农副产品检验中心,加强富硒农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初步构建了富硒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为富硒农副产品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下面就我局为做好富硒农副产品的发展汇报几点意见。

      一、质量监管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围绕县委政府发展桃源富硒农副产品产业的目标,质监局大力支持和扶持富硒农副产品发展。

      一是初步构建富硒农副产品安全检验体系。质监局党组根据本县富硒农副产业发展要求,提出设立湖南省富硒产品检验中心筹建请求,2012年5月4日,湖南省质监局行文批复,同意在桃源设立“湖南省富硒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也是常德市第一个落户县级的省检中心。作为省级产品质量法定检验机构,它将承担全省富硒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对湖南富硒农副产品检验中心落户桃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龚德汉书记专门听取了中心筹建工作情况汇报,唐汇诰县长到我局专题调研中心筹建工作,陈章杰常务副县长、辛春生部长都予以了大力支持与帮助,并召开了中心筹建工作专题调度会,徐新楚局长于2011年10月份专程到桃源调度筹建工作,市质监局刘忠局长多次到桃源现场调度筹建工作,硒产品检测大楼筹建工作在稳步推进。

      富硒省检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富硒资源、富硒产品含量的检测、标准验证,硒产品质量监督和富硒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支持富硒新产品开发,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以及硒产品信息体系、监测检验体系、富硒基地建设。支持研制推广安全高效的富硒肥料,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农副产品的含硒量符合标准,加强富硒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育。目前,检验中心共起草水稻、油茶、柑桔、茶叶等产品生产技术规范31项,与县政府办、县富硒产品研究所,积极协作,成功研制富硒大米等28项系列富硒农产品,投入了80多万元添置了检验设备。引进高级工程师、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依托检验设备优势、技术人才优势、标准优势和产业质量信息优势,搞好硒中心的发展目标,还要联合大型企业开发富硒产品研究开发工作。

      二是初步构建富硒食品标准体系。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检研结合研制富硒农副产品技术标准,加强了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提升了富硒农副产品和富硒重点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初步构建富硒食品的质量安全体系,帮助和规范富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富硒”标识。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反馈意识,目前结合食品标识7718、23432和食品营养标签GB28050—2011营养指标的参数标识要精确到含量,将进一步加大帮助企业制定规范标签和检测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名牌战略,加快“质量兴县”步伐。以实施名牌战略为突破口,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迄今为止,我县共有10家企业10个产品获得“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10家企业的10个产品获得“常德市名牌产品”称号。实现了我县湖南名牌零突破,推动了我县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营造出重视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今年又向省局申报标准化富硒基地示范区的项目,申请和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培育计划。上报省局力争富硒生产加工企业品牌创建上实现零的突破。

      二、目前我县富硒产业存在的不足

      我县的富硒产业经过了从量到质的过程,富硒产品标准化,正是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快中求稳的要求,由点到面的要求,由科学技术支撑现代农业的要求,先摸索经验再扩大推广,以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试点示范,再以区域连片推进,形成了农户+基地+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向优质化、规模化产业化迈进。

      一是少部分富硒产品加工企业没有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在原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未很好落实,台帐、记录不全。涉及到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控制上是否完善,产品出厂未做到批批检验,使用的计量器具有超期未检现象,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登记不全等。

      二是品牌建设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代表对申牌积极性不高,只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在硒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未取得突破。

      三是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相应的规定,没有严格执行国家《产品标识标注》和营养标签。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3年元月1日实施,对我县富硒生产加工企业是一个新的课题,直接面对的广大的消费者,在原有的基础上,标识的内容、信息、成分更具体、更明确、更清晰。作为富硒生产加工企业,标识的某个产品硒含量到底是多少,应该标识清楚。更不能模凝两可,不明白。随着老百姓的维权意识的提高,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负担,更应该做好这项工作。

      四是富硒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不健全。国家对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定,明确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富硒产业的富硒产品加工企业也应该建立富硒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现在桃源的富硒产品已销往省内省外,做好这项工作尤为重要,从而避免各种质量纠纷、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结合这次会,讲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大富硒品牌推广、宣传。硒在发现后的140年漫长岁月里,人们一直把硒作毒品,谈硒色变,虽然食用富硒农产品较药品安全,国家也取消了农产品中含硒上限,但作为现代农业建设,想要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惠农利民,就得对各种农产品的科学补硒有个标准,“没有标准化,谈何规范化,核心应标准化”,国家在2005年正式启动了全民补硒工程,在县富硒办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作,对富硒产业、富硒产品的认识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富硒标准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在富硒农产品方面,我局参与制定了1个常德市农业标准规范,31个常德市农业技术规范,1个湖南省地方标准,规范了富硒产品按照标准化生产,严把准产关、检测关、出厂关,要求在每个单品必须有检测报告单,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出厂日期,进一步建立与完善质量管理溯源台帐,培育了兴隆米业等8家品牌企业。充分发挥了湖南省硒产品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与专业技术人员优势,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我局共开展了富硒山茶油、富硒菜籽油、富硒柑橘、富硒蜂蜜、富硒大米、富硒茶叶等10余类295批次富硒农产品的检验工作,对不符合硒含量参数的企业,积极为他们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指导他们按照技术规范严格操作以达到硒含量要求为止,为富硒基地和生产企业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三是严格执法,把监管工作融入服务中。富硒产业已经成为了我县的一个新型产业,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有少部分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重点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验收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委托加工生产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监管,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巡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查、检查、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营养标识的规范和监管,从2013年元月1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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