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14 00:31:59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山东省星火科技服务基地建设办公室
山东省建设山东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星火科技服务项目范围,凡申请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的单位必须有:
一、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的条件
1、培育富硒农产品的地块符合“无公害”生产条件,单项作物种植面积达到规模化,即:果品、蔬菜单品种500亩以上,粮食、花生单品种达到1000亩以上。
2、基础管理工作(田园的肥、水、果树修剪、病虫害防治等)较好。
3、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农民合作协会、产销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和基地建设的管理制度。
4、对农业企业和被批准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单位优先支持,对种植大户可适当降低培育面积的条件。
二、基地建设的手续程序
1、拟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的单位向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办公室派技术专家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对经过考察符合条件的单位,与办公室签订《山东省富硒农产品基地建设协议书》,凭此协议书,基地与指定的富硒肥剂生产厂家签订《富硒肥剂供需协议书》。
4、办公室派专家对基地的技术、生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向基地交付《技术操作程序》。
5、基地将培育地块落实,并落实到户(人),同时制定管理制度,建立肥料、农药专供站。
6、基地与富硒肥剂生产公司联系购进富硒肥剂,并按照《技术操作程序》进行实施。
7、基地培育的富硒农产品成熟时,随机采样送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硒元素含量,并将检验报告副本送我办公室。
8、办公室根据基地富硒农产品的检验结果,对培育成功的富硒农产品基地进行认证、宣传,同时根据基地的产量和包装规格发放全省统一的“富硒产品”防伪标识。
三、基地要施用指定的富硒肥剂
富硒肥剂是高科技肥料产品,是确保富硒农产品培育成功的重要物质保证。东营市盈源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福信牌富硒肥剂的生产过程接受我办公室的技术质量监督,该产品作为我们全省培育富硒农产品基地的唯一指定产品,并且直接对签订协议的基地供应,不经过中间环节,也不在市场流通。对该富硒肥剂,基地只可供内部施用,不准对外销售。
四、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要实行“安全有效”原则
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要坚持“安全有效”的原则,具体说:
(一)、操作安全
①富硒肥剂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按农药管理。
②接触富硒肥剂后要用肥皂洗手。
③叶面实施富硒剂后,培育园中混种的蔬菜七天后方可食用,饲草七天后方可放牧。
(二)、生产安全
①富硒肥剂不可与碱性肥料、农药混用。
②富硒粉肥,根施不可过量。除专家规定的特别品种外(如黄瓜、番茄、草莓、茶叶等),原则上一年内每亩不超过20千克。
③根外实施富硒液肥,要严格按技术要求操作。
④按照《技术操作程序》规定量实施,不可超量或减量施用。
⑤对幼苗期实施要先小面积试用,确定安全后再大面积喷布。
(三)、食品卫生安全
培育的富硒农产品,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实施,富硒技术要与培育无公害产品技术相结合,具体有如下要求:
①富硒技术必须是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实施,富硒食品必须是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培育的富硒农产品或以富硒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
②富硒农产品中的硒元素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量标准之内,即:鲜水果每千克10-50微克;鲜蔬菜每千克10-100微克;粮食、油料每千克100-300微克;禽蛋每千克300-500微克。硒元素含量过低或过高都不能称为富硒农产品。
③实施叶面喷施技术的富硒农产品品种,要严格执行最后喷施的时间规定。
④禁止施用国家明令禁止施用的高残留农药和禁用的肥料品种,严格控制农用激素的施用量。
所谓“有效”, 是指培育的富硒农产品中硒元素含量达到技术指标要求;富硒基地要相对增产、增收。
五、明确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的方针和目的
1、方针: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实施富硒技术要与推广各种农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生物肥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等)相结合;与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进程相结合;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相结合。
2、目的:以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为契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摆脱小生产模式带来的弊端,形成模拟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向农业生产管理标准化迈进,实现优质高效的目标。
六、富硒农产品检验、认证、宣传及销售
1、富硒农产品销售前要随机采样送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硒元素含量;销售富硒农产品时将检验结果向消费者明示。
2、检验报告副本送本办公室,作为认证和在报刊、网站宣传的依据。
3、富硒产品销售时,要在包装物显著位置粘贴全省统一的富硒产品防伪标识;大型富硒瓜、果应在产品上面粘贴富硒产品防伪标识。
4、对富硒农产品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要任意扩大宣传。
5、要树立信用形象。严格信守富硒农产品质量信誉,树立基地的产地信誉和富硒农产品的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