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8 16:13:5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本站
2013年9月16日,第四届中国硒资源开发利用协作组织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在湖南省桃源县农业局会议室,对来自上海、湖北、湖南、新疆、云南、河南、北京等7省11个县、市的34个申请第四届中国硒资源开发利用协作组织会议组委会推荐的富硒产品进行评审。 会前,中共桃源县委书记龚德汉,中共桃源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黄贵生,桃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桃源县富硒产品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张志红到会看望专家组全体人员。并预祝审评会议成功。
会议经充分讨论拟定了第四届中国硒资源开发利用协作组织会议组委会推荐富硒产品的以下四条入选标准:第一,产品硒含量以符合目前全国唯一在国家标准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湖北省富硒食品标签【DB-42(2002)】为依据;第二,产品生产具有国家规定机构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或者执行国家该类产品国标同时满足【DB-42(2002)】规定的含硒量要求;第三,有法定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硒含量和相关质量指标的检测报告,且所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第四,生产企业相关证照齐全。依据上述评审标准,专家组详细审阅了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致认为28个产品符合上述要求,其中桃源县符合要求的有17家,专家组建议大会授予:“第四届中国硒资源开发利用协作组织会议组委会推荐富硒产品”称号。
最后,专家组建议在本届会后到下届会议召开期间,进一步完善协作组织推荐富硒产品的相关程序和标准,以起到对硒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促进硒产业的健康发展。